非法收受1.34亿余元,彭国甫一审被判死缓!

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、社会影响特别恶劣,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被告人彭国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。
2025年5月27日,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具有多个法定、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湖南省政协副主席、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企业经营、彭国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、积极退赃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,论罪应当判处死刑。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、认罪悔罪,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可不立即执行。

经审理查明:2004年至2023年期间,鉴于彭国甫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,缓期二年执行,
编辑:刘义阳
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,本文地址:http://www.atyourservice.cn/20251018k2ure6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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